有盗窃癖的首富就是我。
我潜入一所豪宅行窃,奇怪的是偌大的屋子竟然没有装警报器。
看来屋主是个傻缺。
我砸碎玻璃,伸手去拿沙发上的大牌西服。
这时,灯亮了。
他带着一群五大三粗的保镖站在我面前。
“走吧。”
他冷冷地说。
我被押上了他那辆劳斯莱斯。
“咱们去哪儿?”
“去民政局。”
01小时候,我就有偷窃癖。
我是个孤儿,唯一的弟弟被送到了别的寄养家庭。
继父继母经常让我吃不饱饭。
饿的时候,冷的时候,我就会偷东西吃,偷好的衣服穿。
我发现偷的食物比平时更香,偷的衣服也比平时穿的烂袄子更舒服。
我爱上了偷盗。
上学时,我经常偷邻坐傻子的东西。
他叫霍郁鹤,是个富家独苗少爷,不知怎地转学到了我们这个混混云集的贫民学校。
“我不喜欢那些做作的少爷,我更愿意和小混混打架。”
切!
明明你更做作好嘛。
不过他打架时会扔掉嘴里叼着的烟,还会抽掉脖子上的领带,把价值上千万的西装扔到地上。
那模样确实帅。
顺便提一句,他打架从来没输过。
“秦书白是个没爹娘的野孩子,咱们就是欺负她也没人会给她撑腰的。”
我倒是无所谓,已经听习惯了,他们一天不骂我,我倒觉得缺了点儿什么。
一次,他听到别人这么说我,便和那人打了起来。
朦胧间,我好似听见他说,“她是我中意的人,你们不准往她伤口上撒盐!”
什么撒盐不撒盐的。
我顺手偷走他扔到地上的西装,还顺便让第二回合中准备起范的那个领头骂我的人绊了一跤。
他回头看着我笑了笑,什么也没说。
第二天他再次为我出头打架时,不仅丢了西装,还把腕表,墨镜和宝石袖扣一起丢了。
这下我可发了。
我卖了从他那儿偷的好多东西,只留下了西装。
我受不了那上面的香气,但偏偏又爱到不行。
好像那种气味可以让我忘掉一些不好的事。
后来,他要转学了。
“拿着那些东西好好爱自己,一切结束后我会找你的。”
他说。
那天,我落了泪。
我不是没想过他会喜欢我,只是我更认为这像是我自己的一场春梦罢了。
临走前,我又偷了他一支价格不菲的钢笔。
一锤子买卖,最后一次,我可不能亏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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